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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通报全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
发布时间:2016-05-30     作者:   分享到:

 

省政府办公厅通报全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

来源:陕西省水利厅网

 

        5月2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报,对2015年度全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其中西安市、渭南市评为优秀等级,宝鸡市、汉中市、榆林市、延安市、安康市、铜川市、商洛市、咸阳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神木县、府谷县评为良好等级。

        根据《陕西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规定,省政府组织省水利厅、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国土厅、环保厅、住建厅、农业厅、审计厅和统计局等部门,结合平时监测数据和第三方评估意见,对各市区政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考核结果显示,2015年全省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全面完成。其中,用水总量为91.16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相比2010年下降34.9%、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6、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75.3%、饮用水水源地和重点区域地下水水位控制达标。各市区主要控制指标全部完成。
    
        省政府通报要求,各地要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工作方针,坚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实行区域地下水开采量和地下水水位“双控制”,优化水资源配置,强化取用水全过程监管,加强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水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我省实现追赶超越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