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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换届筹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5     作者:   分享到:

关于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换届筹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水协秘[2017] 24号

各会员单位:

       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第十届理事会于2012年11月22日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至今已工作5年。5年来,在水利部的指导下,在水利、水电两总院的大力支持下,不断贯彻与实践“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提供服务”的工作方针,协会及各分支机构组织会员单位积极开展工作,努力发挥社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推动行业自律,不断加强会员服务,得到了社会、行业主管部门和会员单位的认可、支持与参与。

       依据协会章程,我会第十届理事会任期届满,拟召开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工作。依据民政部社团管理有关条例,经请示行业主管部门水利部和挂靠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我会决定正式启动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现就开展新一届理事会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人选的推荐及会员单位重新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会第十一届理事会推荐人选按协会章程有关规定进行,请各理事单位参考《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第十届理事会理事名单》(附件1)推荐本单位人选,单位会员可直接填写《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推荐人选登记表》(附件2)进行会员重新登记。

       二、单位会员欲申请成为理事单位的,协会秘书处将根据申请单位的资质、经营业绩、社会诚信度、参与协会活动、完成行业主管部门和协会交办事宜等情况提出推荐名单,提交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确认,并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申请副理事长单位,等同已申请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申请常务理事单位,等同已申请理事单位。

       三、请各会员单位于2017年7月7日前将《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推荐人选登记表》(附件2)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协会秘书处(传真:010-82077976,邮箱:zhangxuan@giwp.org.cn)。未上报《登记表》的,视为保留原协会职务及协会职务代表人。

       四、各会员单位对新一届理事会工作有任何建议和意见,可与《登记表》一并提交(可另附文)。

       协会换届工作是协会发展的里程碑,希望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感谢广大会员单位长久以来对协会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可从中水协网站:http://xh.giwp.org.cn/index.html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