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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召开《陕西省地下水条例》等水法规宣贯会议
发布时间:2024-08-09     作者:   分享到:

8月8日,省水利厅召开《陕西省实施<水法>办法》《陕西省地下水条例》《陕西省实施<防洪法>办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五部水法规宣贯会议,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郑维国出席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田文平作专题辅导并讲话,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姚会芳讲话,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宇涛介绍水利立法工作及五部水法规修正情况。

会上,厅水资源水文管理处、水土保持治理处、省江河水库工作中心、省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西安市水务局、安康市水利局就贯彻落实五部法规作交流发言。

郑维国指出,“五部水法规”的修正实施为陕西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水法律法规的政治自觉。要增强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细化职责分工,解决短板弱项。要扎实做好“五部水法规”的学习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将普法宣传纳入日常监督考核。要切实抓好“五部水法规”的贯彻施行,对标对表法规内容,特别是新修订部分,认真检视履职情况,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全面提升水利行业依法行政能力。

田文平指出,修正五部涉水地方性法规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法治统一、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涉及黄河流域保护地方性法规清理的工作要求。要全面贯彻落实“五部水法规”,严格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及时制修订相关配套制度,打通法规实施“最后一公里”。要切实做好普法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注重对新修订法规的解释说明,立足职能定位,推动水法规有效实施。

姚会芳指出,涉水立法工作要把牢正确方向,坚持政治引领,持续提升立法质量,为法治陕西、美丽陕西建设贡献更多水利力量。要加快文件配套,强化制度协同,对存量水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深入清理。要全面提升执法普法工作成效,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全面深入普法,紧抓“关键少数”普法,紧抓重点人群普法,紧抓关键节点普法,开创共建、共治、共享治水新局面。

厅领导、总师、督查专员、厅设处室、厅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厅机关公务员在主会场参加。厅属单位负责同志、相关业务负责同志,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相关业务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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