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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第五督导组督导检查延安、榆林两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发布时间:2020-06-24     作者:   分享到:

来源:陕西省水利厅

6月17日至20日,省水利厅第五督导检查组到延安、榆林两市督导检查水利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督导组先后深入延安市黄陵县、宝塔区,榆林市绥德县、榆阳区,实地查看了河湖保护范围划界、河道“四乱”问题整治等工作进展情况,查阅了台账资料,进行了个别谈话,听取了市、县区水利(务)局的工作汇报。督导组认为延安、榆林两市扎实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坚持高位推进,持续深入开展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河湖“清四乱”等工作。

      督导组就督查发现问题向市、县区水利(务)局进行了反馈,要求举一反三、认真整改,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要求两地市各级水利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专项斗争与水利民生工作,为水利工程补短板高质量发展、行业强监管依法纪规范提供坚实基础保障。要深入开展线索摸排,紧紧盯住河道采砂、破坏河湖生态等重点领域,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线索排查方式,畅通线索举报通道,深挖背后“保护伞”、“关系网”。要强化综合整治,坚持把行业治乱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平台作用,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依法依规治理河库乱象,维护河库正常管理秩序。要建立长效机制,紧密围绕水利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持续抓好水利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探索完善水政执法、监督检查等常态化监管机制,切实维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要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要进一步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全力推动行业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效。

      省水利厅建设监督处、省江河水库工作中心有关人员参加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