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荣获省政府“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5-02-12     作者:   分享到:
省水利厅荣获省政府“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
来源:陕西省水利厅网
日前,省政府印发《关于表彰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的通报》,揭晓了省级依法行政示范考评验收结果。省水利厅荣获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受到省政府通报表彰。
省水利厅自2011年被省政府确定为依法行政示范试点单位以来,紧紧围绕省政府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及时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不断健全完善依法民主科学决策制度,强力推进水利立法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强化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水利行业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先后荣获水利部“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全省立法先进集体、“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先进集体。连续两次在全国水政工作会上介绍了水利依法行政工作经验。创建工作于2014年11月通过省政府考评验收。
省政府通报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先进示范作用,力争取得更大成绩。全省各级政府及工作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学习,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扎实有效的举措,把推进依法行政的每一项具体工作抓实抓细,把法治陕西建设不断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