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荣获“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称号
来源:陕西省水利厅网
1月29日,水利部发文公布了第四批18个“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咸阳市位列其中。
自2010年7月咸阳市被正式列为全国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以来,该市紧紧围绕“政府主导、规划引领、制度保障、行业自律、全民参与”的总体思路,建立了全市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水资源监控体系,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完成取用水计划下达和审批工作,努力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全面推进节水管理机制、制度体系、节水工程和节水文化建设。2014年7月,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顺利通过水利部验收。
在具体工作中,该市多措并举、多管齐下,一是通过发展节水灌溉技术,调整产业结构,推广旱作农业等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优质、高效、节水型农业,将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64,农业节水灌溉率达到67.64%。二是鼓励发展低耗水高产出产业,遏制高耗水重污染项目,积极实施节水改造,推动以再生水为主的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目前,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由38.3立方米降低到20.2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85.6%提高到86%。三是加大供水管网改造,完善供排水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公共建筑、小区和住宅节水设施建设和配套,推广节水器具等措施,提高城市生活用水效率,使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68%。据统计,2011-2013年全市共投资2.52亿元,建设生活节水工程40项。四是加快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突出污水回用工程的实施,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目前,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回用率达到25.2%左右。五是开展节水型示范县、城镇、企业、小区、校园和灌区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共建成32个节水示范点,成功创建了咸阳湖景区省级节水示范基地和国家级咸阳市环境教育两个基地。
据了解,咸阳市还将继续强化制度建设,努力推进节水减排,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利用,积极培育社会公众节水惜水意识,以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支撑咸阳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