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是:首页 >> 行业新闻
国务院召开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
发布时间:2014-10-27     作者:   分享到:

 

国务院召开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网

 

        本站讯 10月24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灾害防御能力,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关键和基础。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利建设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法治保障,深入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构筑更加稳固牢靠的农业发展和粮食安全保障基础。国务院副秘书长毕井泉主持会议,水利部部长陈雷、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念修、财政部副部长胡静林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并发言。

  汪洋指出,今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主要农产品市场价格疲软、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严峻形势,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农业农村发展继续保持良好势头,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大局提供了有力支撑。农业农村发展能够取得这样好的成绩,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以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加强,防汛抗旱减灾工作有力有效。针对今年部分地区发生的严重洪涝、冬春旱、夏伏旱、强台风等自然灾害,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国家防总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超前部署安排,科学指挥调度,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最大程度地减轻了灾害损失。与2000年以来同期均值相比,受灾人口和受灾面积偏少5成,死亡人数偏少6成,倒塌房屋偏少8成,城乡饮水安全基本得到有效保障。在抵御水旱灾害中,去年以来兴建的一批农田水利设施和重大水利工程发挥了重要作用。一年来,各地区和水利部等中央部门协同推进水利改革创新,农田水利建设力度大、投入多、进展快,组织发动有新方式,资金投入有新增长,项目建设有新机制,运行管护有新办法,探索和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值得认真总结并加以推广。

  汪洋指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薄弱依然是农业发展的“瓶颈”制约,建设组织难、投入难、管理难等问题依然突出,水利改革发展的任务依然相当艰巨。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不断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对农田水利的要求越来越高。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尽快补上农田水利建设这个“短板”,增强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能力。

  汪洋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精心进行动员组织,认真抓好工作落实,迅速掀起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热潮。一要抓大补小,协调好建设任务。中央决定今明两年和“十三五”期间集中力量建设172项重大水利工程,各地要及时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并加快推进其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工作,突出抓好中西部严重缺水地区重大引调水、骨干水源、节水灌溉骨干渠网、东北三江治理、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华北等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建设。要针对近年来水旱灾害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结合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灌区续建配套、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抗旱规划实施等,大力推进“五小水利”工程建设,着力解决好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完成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二要两手发力,筹措好建设资金。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建立健全多主体、多渠道、多形式的投融资机制。各级政府要把水利投资作为应保必保的重点领域,力争能有较大增加,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主渠道作用。要优化政府投资结构、盘活投资存量,研究出台水利中长期低息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建立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要进一步扩大水利向社会资本开放的领域,制定发布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的项目清单,加快完善价格机制、推进水权合理流转、出台涉水税费优惠政策,探索建立项目投资者和工程运营者稳定合理的盈利预期,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要运用好节水技术、设施建设、设备管材等方面的补贴和节约用水机制,调动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投入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三要建管并重,发挥好建设效益。要区分不同项目类型,积极探索有效管用的建设管理新模式,加强设计、施工、质量、资金、安全和廉政等环节的风险防控,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效益。要把工程管护摆在与工程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足额落实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人员基本支出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财政补助,推广财政资金购买公共服务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做法,确保工程能够长期良性运行。要抓紧出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指导意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有效管护。要进一步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抓好水利现代化建设、水利综合改革和水权市场、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等专项试点工作。要加快推进农田水利、节约用水、河道采砂等领域立法进程,加大水政执法力度,促进依法治水管水。要扎实做好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抓紧完成重大水利规划编制和协调报批工作,夯实农田水利持续健康发展基础。四要精心组织,落实好建设责任。要全面落实农田水利建设行政首长负责制,健全部门分工协作制度,发挥政府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资金筹措、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完善绩效考核、群众评议和奖优罚劣机制,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支持、受益主体参与的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工作格局。要以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为依据,统筹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确保整体效益,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水利部门要在抓好规划编制、制度建设、施工组织、进度控制、质量监管和运行维护的同时,加强行业监督和指导。要大力宣传中央关于加强水利的决策部署,宣传农田水利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良好氛围。

  汪洋强调,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认真研究依法治农问题,及时把行之有效的“三农”政策提炼上升为法律规定,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和农村普法教育,提高“三农”工作法治化水平。要认真做好秋粮收购、冬春农业生产、植树造林、动物疫病防控和森林草原防火等工作。

  陈雷表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着力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以改革创新精神大兴农田水利,确保组织发动举措更实,支持政策落实更好,资金投入力度更大,建设质量效益更高,发展机制活力更强。一是打好农村饮水安全攻坚战。加大工程建设力度,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强化工程运行管护,确保今年解决6000多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明年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二是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在建项目主体和配套工程建设,推进今明两年新开工工程建设,做好其他重大水利工程前期论证工作,大力实施重大农业节水、重大引调水、重点水源、江河湖泊治理、新建大型灌区工程建设。三是健全完善农田水利设施。以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为依托,搞好灌区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加快解决农田灌排“最后一公里”问题。四是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加快完成东北节水增粮、西北节水增效、华北节水压采、南方节水减排等年度建设任务,确保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0万亩以上。五是加强防洪抗旱薄弱环节建设。着力抓好全国抗旱规划实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中小河流重点河段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综合体系。六是抓好水毁灾损工程修复。尽快修复各类水库、堤防、居民生活供水工程、农田灌排和水源工程,确保明年春播春种和安全度汛,确保群众饮水安全。七是搞好水土保持和农村水电建设。加强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坡耕地综合整治和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抓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建设。八是深化水利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稳定并增加公共财政投入,落实水利金融支持政策,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建设。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增效。深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立完善水权制度和水生态补偿机制。

  陈雷指出,确保如期完成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年度任务,必须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健全绩效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着力搞好组织发动。二是拓宽投资渠道。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落实好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及统筹等政策,完善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金融支持等政策措施。三是创新建管模式。因地制宜推行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等专业化、社会化建设管理方式,积极开展产权制度改革和管护机制创新。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质量管理和绩效考核,加大指导、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生产安全、干部安全。

  林念修表示,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一是继续抓好重点灌区节水改造和田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加快推进节水型、生态型新建灌区建设步伐,协同推进重点水源、江河治理等其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二是继续调整优化中央预算内投资结构,进一步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注重运用市场机制筹集资金,鼓励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农田水利建设。三是抓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创新农业用水管理体制和水价形成机制。要推动农田水利建管机制创新,形成农田水利长期有效运行的建管体制。

  胡静林表示,要坚持改革创新,强化资金管理,积极支持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一是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支持政策,优化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加强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源头整合,加强资金使用环节的统筹安排,加大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地方财政要及时拨付冬春农田水利建设相关资金,为冬春农田水利建设提供有效保障。二是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机制,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创新农田水利建设和管护机制。三是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建立约束机制,加强农田水利资金使用管理。

  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管负责同志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水利部各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内蒙古、山东、四川3省(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