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河干流防洪规划通过新疆水利厅审查
发布时间:2012-04-23     作者:   分享到:
塔里木河干流防洪规划通过新疆水利厅审查
近日,新疆自治区水利厅在乌鲁木齐主持召开会议,对我院承担的《新疆塔里木河干流防洪工程规划》进行审查。新疆水利厅规设局、防洪办、水政监察总队、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新疆建设兵团农一师、我院代表及特邀专家共4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了我院对该规划成果的汇报,各专家及代表进行了认真地审查、讨论和评议。
塔里木河干流位于新疆南部,是我国最长的内陆河,干流段全长1321km。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的阿克苏市、沙雅县、库车县,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的轮台县、库尔勒市、尉犁县、若羌县以及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农二师,流域面积1.76万km2。
塔里木河洪灾发生频率大,而且灾情严重,对周边的城镇、农牧民、团场生产、生活造成了巨大损失。本次编制的《规划报告》根据塔河干流上游、中游及下游的不同特点,分析河道水沙特性、演变规律以及洪水灾害成因、洪水灾害特点,以及保护区的重要性,重点设防、因害设防,以防治塔里木河干流洪水灾害为主要目的。总结多年来塔河治理经验,结合干流生态环境保护,充分考虑上下游、左右岸以及沿岸生态、农牧业灌溉需求,以实现洪水资源化管理为目标,兼顾“防、导、滞、泄”相结合,科学制定规划方案,合理规划防洪工程总体布局。
与会专家和领导经过认真地研究和讨论,认为该规划调研工作扎实,规划思路清晰,指导思想明确,编制内容全面,同意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防洪工程布局和近期规划建设项目。报告编制满足规范要求,能够为今后一段时期内对塔河干流防洪工程的建设起到指导性作用,同意通过审查。会后应根据审查意见对报告修改完善后尽快上报。
责任编辑: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