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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部长陈雷谈饮水安全工程
发布时间:2007-09-17     作者:   分享到:

 

水利部部长陈雷谈饮水安全工程

人民日报  2007-09-17

投入机制是保障

    记者: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我国将用10年时间解决3亿农村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如何确保实现这一目标?

    陈雷:农村饮水安全是当前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也是当前水利工作的第一任务。确保3亿农村人口早日喝上放心水,关键是要建成长效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也就是说要确保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

    记者:面广、量大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需要大量的投入,如何保障资金投入?

    陈雷:的确,解决3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投入是关键。“十一五”期间,中央投资将达320亿元,投资强度是“十五”期间的3倍。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不能光靠中央财政,重要的是建立起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首先要确保地方财政投入及时足额到位。省级安排的投资应不低于全部地方投资的30%,有条件的地方省级要尽可能多拿一点,防止将地方投资任务转嫁给农民,增加农民负担。其次要调动和保护受益群众投资投劳积极性。三要用市场办法来解决投融资问题。

    经过多年探索,农村饮水工程逐渐形成了以政府投资为主、受益农户投工投劳、全社会扶持的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今后,要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逐步建立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格局。

科学规划重实效

    记者:根据规划,到2010年将解决1.6亿农村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这涉及15万个行政村,工程点多面广,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如何确保工程效益?

    陈雷:科学规划是工程效益的前提和关键。今年三部委已联合印发了《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指南》,把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数和各项任务分解到县。要求各地规划要结合当地实际,真正选好水源、选好工程型式、适度确定规模,合理布局工程。比如,对于离城镇较近地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提倡通过延伸城镇已有的供水管网来解决;对于离城镇较远、人口稠密的地区,结合当地村镇发展规划,兴建适度规模的跨村镇联片集中供水工程。

    记者:建这么多的工程,如何保证工程质量,如何保证财政资金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陈雷:一方面规范建设管理和资金管理。一方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要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和技术责任,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在实践中,我们推行“六制”管理:一是规划建卡。将需解决饮水问题的人数逐村、逐户建卡片,按卡实施。二是社会公示。工程实施要在媒体上公示,在村内设“明白墙”,接受群众监督。三是集中采购,公开招标,确保设备材料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四是设立饮水工程资金专户,按工程建设进度进行报账。五是对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严格实行监理制;对小型分散工程,聘请专门的监理单位和人员,并请受益农户跟班监督。六是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农民群众长期受益。

用水户参与管理

    记者:如何避免饮水安全工程出现“有人建,没人管”的现象?

    陈雷:饮水安全工程最终是受益农户使用,必须让用水户全程参与管理。要明晰工程产权归属,落实管理主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工程建设前,要充分征求用水户意见。工程建设时,由受益农户选举代表进行跟班监督。工程建成后,对小型供水工程,由用水户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成立用水合作组织,实行自主管理;对区域集中供水工程,采取专管机构、受益村和用水合作组织管理相结合的办法,成立工程管理委员会进行管理。

    合理的水价是工程良性运行的关键。水价既要充分考虑用水户的支付意愿和承受能力,也要考虑供水单位的成本补偿和合理收益。对不同用途的水实行不同的水价,逐步推行用水定额管理、超额累进加价等制度。

    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工程管理、维护提供及时、便捷的技术支持。

    配合有关部门,尽快提出农村供水优惠政策,工程用地要作为公益性用地优先调剂,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减免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所涉费用。

防治结合保水质

    记者:农村存在的饮水不安全问题,有许多情况是由于水源污染造成的,在这方面有何措施?

    陈雷:饮水安全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卫生、环保等多个政府部门配合。一方面要保护好饮用水源。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排污口,限制和禁止有害化肥、农药的使用,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堆放。对因人为因素引起水源变化、水质污染或工程损坏,谁损坏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另一方面要完善饮水安全监测体系。对于集中供水工程,加强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检验和监测;对于分散供水工程,分区域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加快建立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网络,定时、定点对供水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水质进行监测,保障群众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