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编制的《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送审稿)通过水规总院审查
发布时间:2007-05-11     作者:   分享到:
我院编制的《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送审稿)
通过水规总院审查
近日,由我院主编制订的《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送审稿)顺利通过水规总院审查。
《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是水利行业技术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名词术语及符号、建筑物级别划分和洪水标准,并对常用渠系建筑物及安全监测的总体布置、构造型式、水力设计、结构设计、基础与地基处理设计等作出规定。我院2001年承担该项任务以来,先后完成了项目建议书编制、规范大纲编制,汇总完成了各参编单位的规范初稿,并征询了全国其他水利设计院、相关单位及知名专家的意见,为高质量完成规范编制工作提供了可靠依据。
4月23至25日,水规总院组织专家30余人,对我院编制的《规范》(送审稿)进行审查。与会人员认为,该《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内容全面,特点鲜明,原则上通过审查。同时要求我院7月底前完成修改任务,将报批稿报水规总院。
又讯 “五一”期间,我院设计公司组织30余名团员青年赴引红济石工地进行设计回访。通过回访,使青年职工了解了工程设计中的新理念和新技术,对丰富设计人员的设计经验,更新设计理念,拓展设计思路,提高设计水平具有积极意义。
责任编辑:橘子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