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公布全国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发布时间:2007-06-06     作者:   分享到:
水利部公布全国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2007-06-05
水利部网站讯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列》的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的要求,各地建立和落实了以地方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水利部于2006年7月26日公布了全国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由于有关人员工作变动,各地对部分责任人进行了调整,并新增加17座大型水库责任人。水利部于2007年6月4日公布了调整后的全国486座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水利部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逐库落实同级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向社会公布。大坝安全责任制要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明确各类责任人的具体责任。原责任人工作变动,要及时做出调整。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会同水库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库大坝安全的监督,督促(业主)和管理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水库工程的安全运行和综合效益的充分发挥。
贵州省天生桥一级水库、甘肃省刘家峡、碧口和盐锅峡水库政府责任人尚未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