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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水伙伴协会召开执行理事会议暨“陕西省水权制度改革机制与策略研究”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6-08-17     作者:   分享到:

 

陕西省水伙伴协会召开执行理事会议暨“陕西省水权制度改革机制与策略研究”研讨会

来源:陕西省水利厅网

 

        8月12日,陕西省水伙伴协会第二届理事会执行理事会议暨“陕西省水权制度改革机制与策略研究”研讨会在西安理工大学召开。理事会会长孙平安主持会议,西安理工大学副校长李占斌、省水利厅副巡视员李新华参加了会议。

        会议研究了省水伙伴协会人员变动事宜,通报了中国水资源战略研究成立概况。结合全球水伙伴中国委员会2016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梳理了省水伙伴协会年度工作安排。联系我国水利改革和水资源管理需求,重点就“陕西省水权制度改革机制与策略”进行了研讨。

        会上,西安理工大学教授、省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分别做了“水权分配与交易的基础理论探讨”、“陕西水权改革的探索与思考”主题报告。与会人员就水权的概念、初始水权的确立、水权制度建设、水权的价格机制、水权交易等进行了热烈讨论。一致认为,水权改革是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一项重大基础性的机制创新和制度改革,其目标是实现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最优化的水资源配置和最高效的水资源利用。水权改革的对象是水资源的使用权。陕西水权改革从机制方面来看,重点要解决好初始使用权的获得、取水许可管理与水权的关系、水权的转移等几个问题。机制改革的创新在于寻找水权转移的方法和可能。

        水权转移主要有农(业)转非(农业)、低(效)转高(效)、富(水)转贫(水)、高(耗水)转低(耗水)等几个方向;转移的形式包括调配置换型、买卖型、补偿型、租赁型(建立在水权有价的基础上)、重新分配型;转移的条件包括有实际需求、符合产业调整方向、转让方实际保有水量等;转移的程序体现为规划调整、供需论证、许可评审、代价评估、效果预测等。

        陕西水权改革从策略方面来看,要体现先新后旧、先易后难的原则。新增的水资源需求应按新办法配置,重点新增用水户在水权改革中应试点探索、率先突破。水权配置转移要处理好三层关系:一是省内南水北调配置与流域水资源配置的相对独立关系;二是区域配置与流域配置的协调关系;三是流域内跨区域调整转移与经济发展(产业调整)的协调关系。水权价格应与水资源费(税)联系起来,分析有价许可的可行性,并要关注水权转移(特别是农转非)出让方的获益。

        会议认为,水权改革涉及面广、难度大。可围绕上述问题就“陕西省水权制度改革机制与策略”进行进一步的专题研究。

        省水伙伴协会第二届理事会执行理事、西安理工大学部分师生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