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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出台大力发展水利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07-01-18     作者:   分享到:

 

水利部出台大力发展水利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

2007-01-18

    本站讯 近日,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水利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动水利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

    《意见》要求,要提高认识,牢固确立水利职业教育的重要基础地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大力发展水利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树立正确的人才观的角度,增强水利技能人才培养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意见》明确了水利职业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即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水利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满足水利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水利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办学条件有明显改善,师资力量普遍加强,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办学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水利技能人才队伍文化层次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技能型人才规模、结构和素质基本满足行业发展要求,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4.5%以上,并带动中、初级技能人才队伍整体协调发展。

    《意见》要求各级水利部门和有关单位在发展水利职业教育中各司其职,充分落实主体责任。《意见》同时指出,发展水利职业教育要改革创新,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完善职业培训方式方法,不断探索水利职业教育发展的特色之路。

    《意见》提出要突出重点,打造“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建设工程”、“水利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建设计划”、“水利基层职工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提升计划”三项精品工程,即到2010年,争取创建10所办学条件良好、办学水平较高、学生就业充分、特色鲜明、行业一流的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建设50个特色鲜明、起骨干带头作用的水利职业教育示范专业点;累计培训基层单位水利职工30万人次,进一步缓解水利基层单位技能人才缺乏的问题。

    《意见》强调指出,大力发展水利职业教育,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机制建设和基础条件建设,营造舆论环境,为水利职业教育大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人事劳动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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