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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实践三个代表的模范,纪检监察干部的楷模,万立春同志。
发布时间:2006-11-30     作者:   分享到:

 

颂 万 立 春

作者:陈有德

    万立春, 白河县仓上镇天保村人,一九七○年加入中国共产,献身革命工作二十六年,历任乡长、乡党委书记、乡人大主任、镇纪委书记,曾多次获省、地、县“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一九九九年三月因肝病医治无效,不幸去世时年五十二岁。其先进事迹,感人至深,媒体多有报道。二○○○年三月二十九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头版头条刊发题为《忠骨》的长篇通讯。 二○○○年四月二十四日,中共安康地委作出向万立春学习的决定。

    六月一日,余赴白河调研中,专程到万立春故居看望其家属,并到其墓前凭吊,感慨系之,作此诗以书怀。

忠骨一篇天下闻,

天保山前悼故人。

五十二年写壮歌,

二十六载铸忠魂。

沥血呕心拓富路,

栉风沐雨除穷根。

爱民之心诚可表,

立春精神万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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