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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水利工作
发布时间:2006-11-24     作者:   分享到:

 

水利部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水利工作

2006-11-23

    本站讯  日前,水利部向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水利工作。

    通知指出,城市水利是水利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基础支撑和重要保障。为加强城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水法》、《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水利部就进一步加强城市水利工作提出若干意见。

    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城市水利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城市水利工作;编制城市涉水专业规划;加快城市水利工程建设;加强城市水利管理;建立和完善城市水利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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