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资源综合开发应坚持发展成果共享
光明日报 2006-12-26
日前,中央党校副校长李君如、青海省副省长徐福顺、著名经济学家张卓元等有关部门领导和知名学者在京研讨“黄河上游谷地发展战略”时强调,水电资源综合开发应当遵循有利于发展成果共享、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利于当地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实现流域综合开发与协调发展。
水电是清洁的可再生的能源,发展水电对促进我国能源结构调整和经济持续增长具有重要意义。从青海海南州龙羊峡水库至海东地区民和县寺沟峡口的黄河上游河谷地段,蕴涵着丰富的水电资源。与会者认为,积极探索科学的流域水电综合开发模式,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必须高度重视水电开发对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促进作用,妥善处理水电开发与当地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流域综合开发与协调发展。专家认为,应该在适当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水电开发模式,对当地水电资源实行综合开发,为当地和黄河中下游人民造福并促进青藏高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为促进黄河上游河谷谷地的综合开发和协调发展,国家西部开发办委托有关专家开展“青海东部黄河上游谷地发展战略”专题研究,来自中央党校、北京科技大学、青海省发改委的专家学者组成了专门的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历时近一年,在深入研究青海东部黄河河谷地区的自然、地理、资源、交通、人口、现有产业、基础设施、水电设施等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了这一区域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阶段目标;分析了该区域在青海区域经济中的地位和功能;重点研究了区域内的交通、水利、旅游开发、扶贫开发、城市化推进、水电资源综合开发等方面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报告认为,青海东部黄河河谷地区的发展应以黄河上游梯级电站的开发为切入点,坚持水电开发与当地经济社会统筹发展,通过水电工程建设带动黄河河谷的综合开发,将优势资源开发与群众脱贫致富相结合,发展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旅游业,同时加大环境治理力度,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与会专家对课题组的研究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
研讨会上,国家发改委秘书长韩永文、国家西部开发办综合司司长杜平,首都经济学界知名学者贾康、范恒山、张群、周天勇,以及来自青海省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企业家,分别就黄河河谷地区的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和旅游开发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和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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