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利文明单位评选、复审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06-10-11     作者:   分享到:
全国水利文明单位评选、复审工作动员会召开
水利部网站 2006-10-10
本站10月10日讯,今天上午,全国水利文明单位评选、复审工作动员会在京召开,水利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周英到会进行了动员。
历经前四届申报和评选,部文明委已命名表彰了118个全国水利文明单位。12个单位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29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33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全国水利文明单位评选命名表彰工作已经逐步发展成为全国水利系统一项涉及面广、影响力大、领导关注、部文明委全面衡量和表彰水利单位三个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奖项。这些受到中央文明委和部文明委命名表彰的单位是全国水利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代表,在全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了积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周英强调要充分认识评选、复审工作重要性,认真负责开展评审工作。指出评选、复审工作必须重点把握的几个问题:一是要体现公正、求实、简易的精神,在评审过程中要公开、公正、公平,力求客观真实,尽可能简便易行。二是要突出重点分类审核;三是要摸索完善考评办法。周英在动员讲话中还对参加评选、复审工作人员提出了抓紧学习、严谨细致、廉洁自律三条具体要求。
水利部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陈小江主持会议。水利部直属机关纪委书记徐开濯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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