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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经验交流会在乌鲁木齐召开
发布时间:2006-07-12     作者:   分享到:

 

全国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经验交流会在乌鲁木齐召开(图)

来源:水利部网站

会场

主席台

翟浩辉出席并作报告

    本站讯  由水利部、国家发改委、民政部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经验交流会于7月10日在乌鲁木齐召开。水利部副部长翟浩辉出席会议并作题为"大力推进农民用水户参与管理 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水利建设"的工作报告。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钱智到会致辞;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司副司长徐建昌、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勇等领导到会讲话。会议由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司长李代鑫主持。

    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改革的做法、经验、成效及存在问题;交流各地贯彻落实水利部、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意见》的具体做法;部署下一阶段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工作。

    会上,翟浩辉副部长全面总结了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改革的做法、取得的成效、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对大力推进用水户协会发展的必要性作了深入的阐述;对下一阶段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推进农民用水户协会发展是加快新农村水利建设的需要;是建设节水型社会的需要;是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因此,下一阶段工作的关键还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他认为当前需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因地制宜,制定细则,规范管理,完善制度;继续深化小型农村水利工程设施产权制度改革,以及水价形成、水费计收机制改革;加强协会能力建设,规范协会运作行为;制订规划,建立激励机制,将协会发展与农村水利建设投入机制有机结合。

    翟浩辉介绍,农民用水户协会是农民自发组建的民间社团组织,是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公益性服务型组织。农民用水户协会在用水户和供水单位之间建立了桥梁和纽带,使供需双方能够平等对话,农民群众能直接参与管理,既体现了权利,又履行了义务。农民用水户协会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农民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

    他强调,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农民的利益为出发点,是我们推动用水户协会发展的重要思想基础;政府重视,部门配合是用水户协会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配套完善的灌排工程设施是用水户协会良性运行和发展的重要保障;水利部门加强业务指导,推进灌区民主评议行风,是协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

    下午,与会代表分别对昌吉市二六工镇军户村农民用水户协会、三屯河灌区节水改造工程、昌吉市三工镇南头工村农民用水户协会和头屯河灌区二工闸量水设施示范区及协会之家进行了现场的考察。

    来自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管灌区工作的副厅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厅主管灌区工作的处长、发改委农经处的负责同志;部分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的负责同志;典型灌区和协会的代表;水利部办公厅、规划计划司、水资源司、财经司、建设管理司、农村水利司、监察部驻水利部监察局、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水利经济研究会、中国灌区协会、河海大学司局和单位的负责同志近18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还特别邀请有关新闻媒体的同志参加。

    本次会议为期两天,还将进行交流发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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