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泾阳张家山群泉引水工程泉水收集和预处理部分已由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泾发改(2015)30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法人为 陕西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陕西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泾阳张家山群泉引水工程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 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泉水收集和预处理部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按照工程布置和技术要求,将泾阳张家山群泉引水工程泉水收集和预处理部分划分为一个监理标项、一个施工标项,分别进行工程招标工作。监理标项的主要内容为:泾阳张家山群泉引水工程泉水收集和预处理部分建设期施工监理。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供水规模4.0万t/d,泉水收集和预处理部分的土建、金属结构、机电设备购置及安装等设计图纸所示的所有建设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资质,单位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凡参与投标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财务状况、从业人员、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6月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致电029-87449219进行电话报名(节假日除外),2017年 6月3日至2017年6月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在 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标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监理标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27日上午09:00时,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西北信息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泾阳张家山群泉引水工程建设办公室
地 址:三原县宴友思大街1号
联系人:苟 武
电 话:029-32250383
传 真:
邮政编码:713800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东大街57号
联系人:刘进 朱嘉伟
电 话:029-87449219
传 真:029-87431926
邮政编码:710001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