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省汉江综合整治汉滨区张滩集镇黄洋河上段防洪工程已由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字[2017]24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陕西省汉江综合整治项目汉滨区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按照工程布置和技术要求,将陕西省汉江综合整治汉滨区张滩集镇黄洋河上段防洪工程划分为一个监理标项、一个施工标项,分别进行工程招标工作。
监理标项主要内容为:陕西省汉江综合整治汉滨区张滩集镇黄洋河上段防洪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上起张滩大桥上游240m,下至张滩大桥下游260m,治理河段总长度500m。防护区面积6.1公顷,保护人口约1400人。
工程总投资1100.6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验。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凡参与投标的施工、监理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详细审查方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7年4月21日至2017年4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报名(地址:西安市东大街57号院内)。
报名时投标企业授权委托人须是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总监(监理)本人持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企业从其相关规定)、企业资质证书(可提供清晰可辨的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岗位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社保证明材料:2016年度缴费凭证、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注册监理工程师个人社保缴费明细单);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体现业主单位及项目名称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注册监理工程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①以上提供的资料必须为原件;②复印件胶装成册并每页加盖公章,原件查阅后退回。)
4.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站》、《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汉江综合整治项目汉滨区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
联系人:郑重关钰泉
电 话:0915-3234115
传 真:
邮政编码: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东大街57号
联系人:万思瑶
电话:029-87449219 87449223
传真:029-87439493
邮政编码:710001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