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河岐山县蔡阳大桥至龚刘大桥段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渭河岐山县蔡阳大桥至龚刘大桥段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实施方案已由岐山县发改局以岐发改发 [2015]83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法人(招标人)为渭河中游岐山段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基本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按照工程的实施方案及技术要求,将渭河岐山县蔡阳大桥至龚刘大桥段综合治理工程共分为一个监理标项,一个施工标项进行工程招标工作。
监理标项主要内容为:本项目施工期建设监理。
施工标项主要内容为:新修3#橡胶坝。坝长225m,坝高4m,蓄水区长度2.3km,形成水面面积86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甲级,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有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经验,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相关管理人员和投标代理人必须与委托人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2月 10日至2017年02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致电029-87449219进行电话报名。2017年02月20日至2017年02月2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在宝鸡市岐山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3月14日上午09:00时,地点:宝鸡市岐山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渭河中游岐山段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岐山县县城北大街18号
联系人:田先生
电 话:0917-8212487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东大街57号
联系人:张晋
电 话:029-87449219
邮 箱:316503587@qq.con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