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渭北工业园湾子水厂退水排放工程已由西安市发改委以 市发改审发〔2016〕13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法人为陕西省泾惠渠管理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人为陕西省泾惠渠管理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按照工程布置和技术要求,将渭北工业园湾子水厂退水排放工程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进行工程招标工作。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铺设PVC-U DN630mm0.63MPa退水管道1480m,新建蝶阀井3座,排泥阀井3座,排泥湿井3座,排气阀井4座等管道附属建筑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凡参与投标的施工、监理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 12月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电话报名。2016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 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27日上午09:00时,地点: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水利厅网》、《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泾惠渠管理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三原县宴友思大街1号
邮政编码:713800
联系人:白彦刚
电 话:029-32286935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东大街57号
邮政编码:710001
联系人:周卓
电 话:029-87449226
传 真:029-87439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