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LJSGC2016-42
杨陵区2016年中央新增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杨陵区2016年中央新增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由杨凌示范区水务局以杨管水发[2016]2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为中省财政资金。项目法人(招标人)为杨陵区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杨陵区2016年中央新增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项目,涉及杨陵区揉谷镇的新集、姜嫄、白龙、石家、陵湾、秦丰,五泉镇的绛南、绛中、汤家、高家等共10个行政村。
按照工程布置和技术要求,将项目分为一个施工标项,一个监理标项,分别进行工程招标工作
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405亩,其中:管道输水面积4473亩,滴灌面积3926亩,微喷灌面积6亩。规划新打机井3眼,维修机井7眼,新建管理房3座,安装UPVC管道63.66km,PE管18.99km,滴灌管2772.67km,微喷头293个,给水栓1004个,配套水泵10台,加压泵8台,变压器8台套,变频柜17台,挖填土方7.39万m3等。
监理标项为杨陵区2016年中央新增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项目施工期建设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有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的独立法人企业。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资信、财务良好。
监理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有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独立法人企业。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技术人员应为公司的正式员工,并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07月 20日至 2016 年 07 月 29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在 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相关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监理工程师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壹_套进行预报名。 2016 年 08 月 01 日至 2016 年08月05日发售招标文件,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在 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08月 23日上午09:30时,地点: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杨凌示范区公众信息网》、《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其他事项
8.1 投标保证金
施工标段:贰拾万元整;监理标段:叁千元整。
8.2 其他保证金
中标单位应依据招标文件及杨陵区相关文件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如下费用:
(1)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按工程中标价的10%向建设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
(2)依据《杨陵区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按照工程中标价分段按比例缴纳,其中:500万元以下项目(含500万元),按5%缴纳;500万元至2000万元(含2000万元),按3%缴纳;2000万元以上的,按2%缴纳,向杨陵区人社局银行指定专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杨陵区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杨凌示范区康乐路24号
邮政编码:712100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29—87012017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东大街57号
邮政编码:710001
联 系 人:张晋
电 话:029-87449219
传 真:029-87431926
招标管理机构:杨陵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029-87036150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