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岐山县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招标实施方案已由宝鸡市水利局以宝市水办发[2016]90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中省财政资金。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岐山县水保生态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按照工程布置和技术要求,将项目分为三个施工标项,分别进行工程招标工作。
施工Ⅰ标项主要内容为:蒲村镇景令村新修基本口粮田800亩、田间设施配套800亩、土壤改良培肥地力1600亩,修筑生产道路4.8公里;凤鸣镇温家村田间设施配套800亩。
施工Ⅱ标项主要内容为:故郡镇索王村新修基本口粮田700亩、土壤改良培肥地力2000亩,修筑生产道路4.2公里;故郡镇普庵村田间设施配套1500亩。
施工Ⅲ标项主要内容为:京当镇杜城村新修基本口粮田500亩、土壤改良培肥地力1400亩,修筑生产道路3.0公里;京当镇范家营村田间设施配套1600亩;蔡家坡镇胡星村田间设施配套2300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代理人须与委托人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投标时提供近一年内由委托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并加盖养老保险机构公章)。
(注:凡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进行信息核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 11日至2016年3月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或致电029-87449219进行电话报名。请派代表于2016年3月21至2016年3月2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宝鸡市岐山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12日上午09:00时,地点:宝鸡市岐山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宝鸡水利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岐山县水保生态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 址:岐山县县城北大街18号
邮政编码:722400
联 系 人: 冯龙波
电 话:0917-8212373
传 真:0917-8212487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东大街57号
邮政编码:710001
联 系 人:张晋
电 话:029-87449219
传 真:029-87431926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