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2015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田间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岐山县2015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田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实施方案已由宝鸡市水利局以宝市水办发[2015]306号批复。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岐山县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基本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按照勘察设计工程任务要求,将岐山县2015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田间工程勘察设计划分为一个标段。项目概况:衬砌改造田间末级渠道72.63公里,修建渠系建筑物180座;新打配套机井45眼,改造机井11眼,埋设低压暗管85公里;修建高产稳产粮田2.6万亩。主要工作内容为:编制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设计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设计经验,无质量安全事故,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7月 20日至2015年07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致电029-87449219进行电话报名。2015年07月30日至2015年08月03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单位介绍信及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在宝鸡市岐山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8月20日上午09:00时,地点:宝鸡市岐山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宝鸡水利网》、《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岐山县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 址:岐山县县城北大街18号
联系人:冯龙波
电 话:0917-8212373
传 真:0917-8212487
邮政编码:722499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东大街57号
联系人:张晋
电 话:029-87449219
传 真:029-87431926
邮政编码:710001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