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土流失重点治理项目底寺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岐山县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土流失重点治理项目底寺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宝鸡市发改委以宝市发改投资发[2014]981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政府配套。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岐山县水保生态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基本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
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新修水平梯田60公顷,修筑生产道路2.7公里,栽植经济林10.8公顷,封禁治理179.2公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经验,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代理人必须与委托人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投标时提供近一年内由委托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并加盖养老保险机构公章)。
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2月 12日至2015年02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致电029-87449219或15991768860进行电话报名。2015年02月26日至2015年03月02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在宝鸡市岐山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3月18日上午09:00时,地点:宝鸡市岐山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宝鸡水利网》、《陕西工人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岐山县水保生态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 址:岐山县县城北大街18号
联系人:冯龙波
电 话:0917-8212373
传 真:0917-8212487
邮政编码:721008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东大街57号
联系人:张晋
电 话:029-87449219 15991768860
传 真:029-87431926
邮政编码:710001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