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汤峪河左岸(汤峪镇至槐芽镇段)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眉县汤峪河左岸(汤峪镇至槐芽镇段)防洪工程已由 宝鸡市水利局 以宝市水办发【2014】44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法人为眉县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招标人为眉县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 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进行公开招标。概算总投资为2569.34万元。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按照工程布置和技术要求,将眉县汤峪河左岸(汤峪镇至槐芽镇段)防洪工程划分为四个施工标项,一个监理标项分别进行工程招标工作。
监理标项主要工作内容为:眉县汤峪河左岸(汤峪镇至槐芽镇段)防洪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施工Ⅰ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新修护岸1120m(左0+000~1+120)。
施工Ⅱ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新修护岸1300m(左1+120~2+420)。
施工Ⅲ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新修护岸738.76m(左4+261.24~5+000),新修短丁坝6座(3+369.8~3+623.31)。
施工Ⅳ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护岸1238.87m(左5+000~6+238.87)。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代理人必须与委托人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投标时提供近一年内由委托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并加盖养老保险机构公章)
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26日至2014年12月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致电029-87449219进行电话报名。2014年 12月6日至2014年12月1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在 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30日上午09:00时,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宝鸡水利网》、《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眉县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地 址:眉县首善街325号
联系人:张君刚
电 话:0917-5546251
传 真:
邮政编码: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东大街57号
联系人:刘进
电 话:029-87449219
传 真:029-87431926
邮政编码:710001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