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石头河安乐镇、曹家镇、五丈原镇段防洪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岐山县石头河安乐镇、曹家镇、五丈原镇段防洪工程招标实施方案已由宝鸡市水利局以宝市水办发[2014]331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中省财政资金。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岐山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按照工程布置和技术要求,将岐山县石头河安乐镇、曹家镇、五丈原镇段防洪工程计划分为一个监理标项、二个施工标项分别进行招标。
监理标项的主要内容为施工标项施工期建设监理。
施工Ⅰ标项建设内容为:新修左岸护岸(0+000~2+085.73)2085.73米。
施工Ⅱ标项建设内容为:新修右岸护岸(0+000~1+495.6)1495.6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代理人须与委托人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投标时提供近一年内由委托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并加盖养老保险机构公章)。
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 3日至2014年9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或致电029-87449219进行电话报名。请派代表于2014年9月13至2014年9月1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宝鸡市岐山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持单位介绍信、社保证明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0月9日上午09:00时,地点:宝鸡市岐山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工人报》、《宝鸡水利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岐山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 址:岐山县县城北大街18号
邮政编码:722400
联 系 人:李云让
电 话:0917-8212487
传 真:0917-8212487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东大街57号
邮政编码:710001
联 系 人:张晋
电 话:029-87449219
传 真:029-87431926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