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周河顺宁镇段防洪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志丹县周河顺宁镇段防洪工程已由 陕西省水利厅 以陕水规计发[2013]57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级投资资金 。项目法人为志丹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 ,招标人为志丹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为 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按照工程布置和技术要求,志丹县周河顺宁镇段防洪工程划分为一个监理标项,一个施工标项,分别进行工程招标工作。监理标项主要内容为:志丹县周河顺宁镇段防洪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左岸堤防1149.37m(0+000-0+356.54、1+063.86-1+856.69),新修排水涵管2处、下河踏步2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监理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12日至2014年3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致电029-87449219进行电话报名。2014年 3月22日至2014年3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在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及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4 月 15 日上午09:00时,地点:陕西省雍村饭店(西安市建国路中段)三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水利厅网》、《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志丹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东大街57号
联系人:刘进黄倩
电 话:029-87449219 87449223
传 真:029-87439493
邮政编码:710001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