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河岐山县左岸滩区水生态修复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渭河岐山县左岸滩区水生态修复整治工程 已由陕西省水利厅以 陕水规计发【2013】3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 。项目法人(招标人)为渭河中游岐山段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按照工程布置和技术要求,将渭河岐山县左岸滩区水生态修复整治工程划分为一个监理标项和一个施工标项,分别进行招标。
监理标项主要内容为:渭河岐山县左岸滩区水生态修复整治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渭河蔡家坡桥下游636米处修建长度为135米、高度为2米的景观溢流堰一座;溢流堰下游左岸滩区修建长度为630米、宽度为81米的沉砂池1座;沉砂池至水生植物观赏区之间修建长度为2.07公里,底宽为1米输水道1条;输水道末端修建11万平方米的景观水面;水生植物繁育区利用现有渠道灌溉,下延续建放水闸至龚刘桥段与现有断面相同的灌溉渠道长度为543米;城市休闲区修建景观长度为1.036公里;水生植物观赏区修建景观长度为3.57公里;水生植物繁育区修建景观长度为1.517公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15日至2013年3月2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致电029-87431926进行电话报名。2013年3月25日至2013年3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宝鸡市岐山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4月16日上午09:00时,地点:宝鸡市岐山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水利厅网》、《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渭河中游岐山段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岐山县县城北大街18号
邮政编码:722400
联系人:李军锐
电 话:0917-8212487
传 真:0917-8212487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东大街57号
邮政编码:710001
联系人:张晋 陈驰方
电 话:029-87449219
传 真:029-87431926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